如何申請殘障手冊

您知道如何申請殘障手冊嗎?
 
◆ 申請身心殘障手冊-請洽戶籍所在地之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社會課辦理
  -檢附證明文件
  • 申請人身分證(十二歲以下免持)及戶口名簿正本、印章及二吋照片四張。
  • 申請書(由區公所社會課提供)。
  • 身心障礙鑑定表(由區公所社會課提供)。
 -工作流程
  • 申請人持相關證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,填寫申請書提出申請。
  • 區公所核對相關資料後,黏貼照片乙張於身心障礙者鑑定表,交由申請人攜帶鑑定表 至指定
     醫療機構辦理鑑定。
  • 鑑定機構於鑑定後一個月內將鑑定表寄回區公所社會課。
  • 社會課依鑑定醫療機構之鑑定結果建檔登記,並通知申請人領取身心障礙手冊。
 -注意事項
  • 因身心障礙狀況改變時,得申請重新鑑定,惟需檢附三個月內診斷證明。
  • 植物人、癱瘓在床或使用呼吸器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辦理鑑定者,可檢具診斷書或里 長證
     明、相片等相關證明文件,由區公所社會課向衛生局申請鑑定醫療機構之鑑定醫 師前往鑑
     定。
 -領有身心殘障手冊者之福利
  • 搭乘公用交通工具如:公車、火車、國內航機等,視障者及陪同者皆可享半價優惠。
  • 擁有車輛之身心障礙者可向當地縣市政府請領「身心障礙者停車證」,在公有停車場可享停
     車優惠。
  • 身心障礙者可享就學減免。
  • 身心障礙者就業可向各所在地就業服務站申請辦理職務再設計。
  • 公營機構(如:科博館、美術館等),出示身心障礙手冊可享優惠。
  • 就醫時可享掛號半價優惠。
  • 報稅時可享減免。
  • 可享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。
  • 其他各項補助可洽當地縣市政府社會侷,如:身心障礙創業低利貸款補助等。

 
◆ 殘障(身心障礙)手冊破損不堪使用,應備文件:
  • 原殘障(身心障礙)手冊正本。
  • 最近一吋照片二張。
  • 戶口名簿及身份證(十二歲以下免持)。
  • 印章。
 
◆ 殘障(身心障礙)手冊遺失應備文件:
  • 申請書。
  • 戶口名簿及身份證(十二歲以下免持)。
  • 最近一吋照片二張。
  • 印章。
 
◆ 戶籍異動註記
  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入登記,再攜殘障(身心障礙) 手冊及身份證或戶籍謄本至戶籍所在地
  區公所社會課辦理戶籍異動註記。